的时候,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而他现在显然是四人中生存几率最大的。
就算为了刚才那三个以身犯险的孩子,他都没有理由退缩,也没有资格。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路痴不认路真是致命伤。
十二之所以选择车子驶来的方向除了他战斗力最强而这个方向丧尸也最多之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只认得这条来时的路。
三转两转终於在体力耗尽之前摆脱了大部分纠缠不休的丧尸,他竟然还没把自己转晕掉,这真是个奇迹。
或许是时间间隔太短,这段路还没从他不记路的脑袋里褪色。
他现在只要等在这里就好了。看了下时间,按理说差不多了,可就是不见那辆拉风房车的影子,连点声音也听不见,不知
道是出了什麽事,他等的无聊也不敢乱走,只能在原地打转,偶尔秒杀几只不长眼来招惹他的丧尸。
通信器在刚才的乱斗里已经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他百无聊赖的坐在石凳上拿刀尖划拉著地上的尘土。先画一个大大的问号,再写上一个“三”,再稍添几笔,一个老伯伯的头就画好了。这种简笔画是以前孤儿院里的阿姨教的,是他为数不多的温情记忆。
天边已经镶上一层金黄,白天闷热的暑气也已经散尽了,偶尔还会有阵阵凉风吹过,却无法缓解他心下一阵阵升腾而起的燥热。
他讨厌等待。
天快黑了。
他慢慢握紧刀柄,开始警惕的打量四周,夜晚总是比白天充满著更多的危险。
悉悉索索、丧尸移动时特有的声音传来的时候,他的身体比意识更先行动,锋利的刀刃一划而过,反sh_e著夕阳最後的余光,一只丧尸被削掉了整个脑袋。
肉体倒地的声音似乎让後面两只丧尸更加兴奋起来,张牙舞爪的蹦跳著往这边跑,嘴里还不时发出“痒痒”的低吼。它们这一兴奋便跟连锁反应一样,稍远处的丧尸也跟著往这边跑。
丧尸跑起来速度也有快有慢,放眼望去虽然四处分散,蹦躂的挺欢乐,但总数其实并不多,都是些落单的个体,加起来也不过十几只。
只要不是大规模的尸群对他就不构成威胁。
只是这个地方不够宽阔,长刀挥起来磕磕绊绊的不方便,换了短刀杀伤力又大打折扣。
真要命,早知道他就不等在植物园这麽坑爹的地方了。
刚刚还泛著橙黄的天色此时已经变成了冰冷的暗色调,天还真是说黑就黑。
他长呼一口气,让自己稳定下心神,不方便就不方便吧,长刀能让他有安全感,索xi_ng就不换了。
俗话说越是害怕的事情就越会发生。
越来越暗的天色让他心口越发起伏不定,车子到现在还没有过来的事实也让他隐隐有些别想法,手下的力道也渐渐控制不住。
糟糕!他暗叫一声。
砍杀一只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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