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要遭逢此等灾劫,冤啊,求求殿下救救我们家,民妇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如果殿下也不能救民妇之夫,民妇……民妇也不活了,便死在这里算了,呜……”
女子泣不成声的诉说着自己家的冤情,无比伤心绝望,许是因为她这一哭,怀中的孩童亦哇的一声哭闹了起来。
这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令人无不生心同情。
亦或许是这女子所遇之事,确实太过悲惨倒霉,围观的人群也纷纷摇头叹惜了起来,看上去像极了深有同感。
扶苏听完女子的诉说,不由露出了诧异的表情,转头对李阳道:“太傅,与入室行凶之歹徒搏斗,我大秦律法,也是有罪?”
李阳:“…………”
大秦律法,虽然是李阳主导改革的,但是……具体的律法条文,他也是不可能全部一一经手修改制定。所以,大秦律法,李阳只是制定了框架,而律法的内容其实是廷尉署那班人在制定的,也就是现今的刑部。
也正因此,被扶苏一问,李阳也是无言以对了。
扶苏显然是同情这个女子,愤愤不平道:“此……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其实,这种案件对李阳来说,可并不算是新鲜事。
这倒并不是说他在秦国见过很多,而是他在穿越的那个时代见闻过太多太多这样的事情了。
比如歹徒入室抢劫,屋主与其搏斗,结果反而惹上官司,这样的事情早就司空见怪了。
更奇葩的,哪怕电瓶车放在楼下,小偷去偷,被电身亡,你都得惹祸上身。
还有甚者,小偷爬窗行盗,不小心摔下去身亡,屋主也得赔钱,理由居然是……谁叫小偷是从你的窗户外摔死的。
简直荒唐可笑,滑天下之大稽!
而更可悲的是,这样的情况,居然是屡见不鲜,甚至沦为常事。
在穿越前,李阳每次在微脖上,抖音上见到这类事情,往往都是愤怒无比,忍不住像个愤青一样,写下愤怒的评论。
李阳至今还记得,当初自己像个愤青一样写下的那些评论。比如:“狗法官!”、“草泥马,还有正义可言吗?”、“这条律法明明存在问题,欺负好人,毫无正义!”、“明明违背正义,为什么不修改法律,你们都吃屎了吗?”、“正当防卫就因为你们这些糊涂法官沦为了笑柄!”、“所以,我们以后得礼貌的打开门,让小偷进屋偷,因为不开门的话,万一小偷爬窗可就惨了”…………太多太多写过的愤怒评主,李阳一时都记不住了。
总之,他每每看到这种让受害者、守法者反而受伤害的事情,总是会忍不住莫名感到愤怒。
只是,以往的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网民,就算愤怒,又能如何,最多就是在评论下面骂上一句,这还得看博主是不是允许评论。不允许评论的话,你就是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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